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3日訊 昨晚,中共溫州市紀委檢查委員會、溫州市監察委員會官網“清廉溫州”公布,溫州銀行黨委委員、副董事長、行長吳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7月2日、7月3日,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網站接連披露了給溫州銀行及其下屬支行負責人開出的8筆罰單,共計處罰金額378萬元,同時取消該行一位高級管理人員兩年的任職資格,而這8筆罰單的處罰決定日期同為6月24日。
溫州監管分局處罰信息顯示,溫州銀行因存在對主要股東、關聯方授信集中度管理嚴重不審慎;對關聯方融資業務管理不到位;對單一集團客戶授信余額管理嚴重不審慎;為企業收購商業銀行股權提供融資支持;虛增存貸款;以“明股實債”形式為房開企業提供用于繳納土地款的融資支持等6項違法違規事實,因而被溫州監管分局罰款330萬元。

除此之外,其余的7張罰單所處罰的對象均為溫州銀行下屬支行的相關負責人,處罰原因則均為對所在支行“虛增存貸款”行為負主要責任,所涉及的支行分別為:溫州銀行鹿城支行、學院路支行、新城支行、得勝支行、勤奮支行、國鼎支行以及蒲鞋市支行。
據證券時報報道,今年7月初,溫州銀行及下屬支行負責人接連收獲多張罰單,罰單內列六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或可以窺見一些該行高管如今被查背后線索原因。
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年末,溫州銀行全部關聯方交易金額為70.45億元(包含類信貸業務34.06億元),關聯度為37.92%;重大關聯交易融資金額54.77億元,分別為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湖中寶”)27.52億元、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11.89億元、新明集團有限公司12.36億元、大自然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3億元。
新湖中寶除了自己融資還疑似通過溫州銀行融資向子公司地產項目輸血。年報顯示,新湖中寶通過平陽縣利得海涂圍墾開發有限公司向溫州銀行融資13.52億元,而據企查查顯示,后者股東為新湖中寶及新湖地產集團。
“新湖系”資本實為溫州銀行大股東。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末,溫州銀行第一大股東、上市公司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8.15%,上市公司哈爾濱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85%,兩家公司控股股東均為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溫州銀行2018年年報截圖
那么,新湖中寶是否與溫州銀行行長被查一事有關?據溫州銀行今年被罰的緣由,新湖中寶是否存在違規融資?針對此事,中國經濟網電話采訪新湖中寶,電話在忙或轉接語音。截至發稿,尚未收到新湖中寶的回復。
官網顯示,溫州銀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溫州市商業銀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務社和8家營業處整合而成。截至2019年6月末,溫州銀行資產規模2156億元,存款總額1387億元,貸款總額1152億元。
2018年,溫州銀行實現營業收入36.18億元,同比減少8.89%;實現凈利潤5.10億元,同比減少43.46%。截至2018年末,不良貸款率為1.72%,較上年末上升了0.28個百分點。
截至2018年末,溫州銀行的前三大貸款流向是房地產業(占比25.92%)、制造業(占比24.18%)、建筑業(占比18.73%)。









